Calendar
«  2010 9  »
Su
M
Tu
W
Th
F
Sa
1
2
3
4
5
6
7
8
9
10
11
12
13
14
15
16
17
18
19
20
21
22
23
24
25
26
27
28
29
30
Stat
  • 建站时间: 2007/03/12
  • 日记:38 篇
  • 照片:30 张
  • 话题:0 篇
  • 评论:343 篇
  • 注册用户:1
  • 今日访问:1
  • 本周访问:4
  • 本月访问:21
  • 全部访问:26632

呜呼,安全带!

2007/08/09  Author:山中野鹤   Mood: sunny  Thursday (17:25)

  十几天前,我的一个朋友开车在东四环追尾了,在五辆追尾车中,他是最后一辆。他夫人坐副座,由于没系安全带,她的额头在小车风挡玻璃发生粉碎性“骨折”时而受伤,缝了十几针。脖子至今运动受阻。
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北京市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)办法》明文规定驾驶员和乘车人员都要系安全带,可据我们观察,公交车驾驶员鲜见系安全带者,小车驾驶员虽然系安全带较普遍,但也有我行我素,看见警察临时将安全带拽下摆样子的也不乏其人。至于副座和后座不系安全带的可就随处可见啦!
  人们已经习惯吃一堑长一智,无疑这是好事,但如果不吃一堑也长智,岂不妙哉?可事实是有的人并不主动的去长这个智,个中原因:侥幸?素质?抑或其他?
 2003年我同一个德国同事出差成都,他大概考虑车内只他一个老外,他总是主动坐在副座的位子上,但每次上车他第一个动作就是系好安全带,是他对司机的驾驶技术不信任?显然不是,是他长期养成的一种习惯——遵章守纪。
   报载:科学计算表明,如果车子在40公里/小时的速度发生碰撞,身体前冲的力相当于一袋50公斤重的水泥从4层楼的高度冲向地面的力。如果不是40公里/小时,而是80、100、乃至100公里/小时以上呢?
  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:正确使用安全带可降低交通事故人员的死亡率,当车辆发生正面撞车时,可使死亡率降低57%,侧面撞车时可降低44%。翻车时可降低80%。
  对违章者,各地在具体处罚的额度上略有差别,北京规定不系安全带:驾驶员罚款50元,其他乘车人20元。罚款不是目的,养成良好习惯,杜绝交通事故,保障人们的生命的安全和减少人民财产的损失才是我们的目的。

 试想我的同事如果系了安全带,尽管车子受损,但人不致于脖子按装了保护支架,至今上不了班吧。呜呼,安全带!

关键字: 遵章守纪 
引用地址: http://blog.oldkids.cn/html/trackback.do?id=18013&type=1 (复制地址)
我的日记 | Comment(14) | View(422) | Trackback(0) |